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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严重违纪员工劳动合同的规定》 / {$MY_Model}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admin
日期:2009-07-22 15:31:13 作者:佚名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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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结合北京路桥瑞通养护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连续旷工5天或年累计旷工达10天的;
    二、工作中态度恶劣,消极怠工,经各处考核连续3个月完不成施工生产、工作任务的;
    三、由于渎职,给单位造成1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四、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他人伤亡的;
    五、违反技术操作规程,损坏机械设备,给单位造成1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六、违反生产、施工工艺规程,粗制滥造,使产品或单项工程质量不合格,给单位造成1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七、擅离职守或违反仓库、料场管理制度造成物资和材料丢失、损坏等,给单位造成1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八、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发生火灾事故,失去控制,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的;
     九、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3次(含3次)以上的;
     十、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或实行劳动教养的;
     十一、经查实犯有贪污、行贿受贿、滥用职权、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在员工中造成极坏影响的;
     十二、无理取闹、纠缠领导、打架斗殴、辱骂诽谤、打击报复、陷害他人,严重影响单位施工生产、工作秩序的;                                
     十三、责任心不强,在对外订货、租赁、合同洽商等业务交往中,因个人失误使单位蒙受5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十四、未经中心允许擅自将本人的各种证书借给外单位使用,限期一周追回,不追回者;
     十五、泄露中心商业秘密,给中心造成1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第三条  解除劳动合同的实施:
    一、严重违纪员工,应立刻解除劳动合同。
    二、解除严重违纪员工劳动合同,基层单位要将员工违纪事实,整理成书面材料,并事先通知和征求工会意见。
    三、解除严重违纪员工劳动合同,由各处和下属基层单位提出意见,报中心审批。
    四、管理人员有违纪行为,解除劳动合同时要先按照聘任权限,经过聘任单位解聘后,再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五、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在征求工会意见时,如工会提出异议,应复议后将意见书通知工会后再做决定。
    六、解除严重违纪员工劳动合同,应填写《解除严重违纪员工劳动合同证明书》三份,一份给被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本人,一份单位留存,一份随员工人事档案转移,填写《解除严重违纪员工劳动合同情况表》二份,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一份由单位存查。
    七、中心自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四条  争议处理:
    一、因解除违纪员工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中心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应当正确运用自己的权利,不得激化矛盾,无理取闹,不得影响单位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不得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本规定由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